色彩座標理論一

按 Young 的學說,如果人的眼中只有這三種感光器的話,紅綠色盲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會產生出黃色的感覺。為了要解釋這種現象, 1864 年由 Hering 所提出了另一種學說,「對立色彩學說」。其認為在視網膜上應存在著紅 - 綠、黃 - 藍
和黑 - 白三種光接受器,而紅綠兩色是對立的,同樣的黃與藍,白與黑也都是對立的色彩。而白色與黑色單純的是反應物體在明暗程度上的差異。因此認為實際可判定的色彩僅有紅、綠、黃、藍四色,也因此,這個學說也被稱作四色學說
來試試看自己有沒有色盲! ( 由左至右的數字分別是 5 、 3 、 8 、 10 )



儘管如此,這個學說還是不能反證為何 HelmholtZ 可以在人的眼睛中找到這三種感光受器的作用機制。隨著科學的演進, 1964 年使用顯微光譜測定法(見左圖)證實人眼中的細胞確實存在著以 450 、 525-555nm 三種波長為峰值的細胞,也說明了三原色學說的結構正確性。此外,電極刺入網膜研究法,則可以測量視覺的神經電位,發現視覺細胞所傳送的訊號,這部分則發現大腦的運作方式與對立色彩學說相吻合。

因此在 1971 年階段學說逐漸的取而代之,其認為有三種色彩的接收器,在接受到光線刺激時,將來自不同波長的刺激透過神 經細胞傳送電子訊號給大腦。而大腦的則將送進來的訊號依對立色彩學說的原則進行處理而反應成你所認知的色彩。然而,對色彩的理論爭議並未阻擋人們尋求色彩標準化的決心。 1931 年 CIE (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de L'Eclairage ) (or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llumination)
制訂了第一套色彩的標準, CIE 選擇了取材容易的 700, 546, 436nm 等三種波長單頻光源來製作色彩效果,觀察者以 2 度視角觀察不同顏色的變化並做成記錄,進而計算出多 項次方程式以實際座標來表達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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